各教学单位:
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开展,强化校地合作,加强与企业联系沟通,提升大学生“留禾率”,经研究决定,拟在2022年遴选首批优秀的企业和机构作为大学生创业创新实践基地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实践基地设置的基本原则
1.坚持党的政治立场和方向,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路线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
2.具有一定的发展规模、38的文化和社会影响力,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和企业形象,热心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奉献;
3.结合课程设计、实习实践、毕业设计、创业实践等教学活动和实践活动,为大学生提供必要的场地、经费以及技术资源;
4.能与校方保持长期沟通合作,定期会晤和洽谈,研讨和交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;
5.培养学生学习兴趣、动手能力,拓展学生知识视野,支持和参与学校有关创新创业活动。
二、实践基地设置的具体要求
1.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编制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运行、管理、安全保障的制度;
2.每学期参加基地创新创业活动的学生达50人次及以上;
3.每学年基地孵化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2项及以上;
4.每学年基地报送参与“互联网 ”大赛、“乡村振兴”等创新创业竞赛项目数3项及以上;
5.基地聘任2人及以上担任学校或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,并对学生有实质性指导和帮扶;
6.基地采取推荐认定的方式,每年认定一次,认定后将每年进行跟踪评议,评议合格后每年都有相应的经费支持。
三、申报要求
1.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大学生校外创业创新实践基地遴选工作,作为学院教学和学生培养的有效拓展和延伸,认真遴选适合本学院学科特点的企业或机构,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填写学校的基地认定报告表(见附件1),并将佐证材料如合作协议等报送融信楼333办公室。
2.每学院限报1-2个实践基地,认定大学生校外创业创新实践基地将资助2500元/项运行经费;并按学校大学生校外实践育人基地给予相应教研分值。
未尽事宜可与创业学院联系,联系人:于磊 0573-83640359
创业学院
2022年6月16日